怎麼就能衍生到這一步了。
1.針對開端:如果你的pc在技能失敗(並且用盡符合規則的重骰手段比如時間法,協助,幸運還失敗)之後告訴你他們要拆了這裡看,那我覺得是他們超游耍賴的問題,而不是給技能檢定不對。建議換玩家。
2.針對魅力技能:討人厭的混蛋當然可以車萬人迷,他的問題在於他討人厭而不是在於他車萬人迷,一個很討人厭的玩家,就算他車力量人我也不帶,就這麼簡單。
3.針對智力技能:對智力的演繹是不是有些誤會,事實上法師的高智力可能只關係到他看了、背了很多書。所謂的靈活推理、好奇心是偵探必要技能,不是學霸必要技能。一個int20的角色理所當然可以用一個骰子回憶起他看過的每一本書,可以熟練地用他找書的方式確認這兒哪裡不對。
那他是不是至少也要扮演他在回想什麼東西呢?
你們一昧去反對我說的,但卻又不自覺地把扮演融合在自己的答案中。
而第二點你自己點出關鍵了,玩家不因角色卡改變,同理車了個高智但不扮演,本質上依然不高智。後半部分你搞錯舉例的重點了。
也因為車了角色不代表任何事情,實際表現才是,所以不應用骰子、數值來當萬用通行證,你怎麼表現出這數字更重要。
1則是我前面迴文就提過的,我不太想再贅述。認知的原罪不可避,而且你也根本沒搞懂情境。今天玩家例如走到一個空房間,他衝過去,DM突然說“骰個體質豁免”,不論他成功還是失敗,即便沒有表現出任何影響他都會起疑,這就是認知的原罪。本來失敗或成功的時候可能玩家跟角色不該察覺的。但他現在很清楚有事情發生,不是因為透過自己發現,而是他想裝不知道都不行的“DM要求我做了一個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