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提出林肯,是因為你先提出的廢奴運動,而我後提出不用討論,是因為過去的人是怎麼想的,已經無法確定了(畢竟時代不同思維也不同)。
從我提出的其他例子,像是放棄自己事業推動廢奴的John Woolman,花自己錢辦報紙、推廣並組織有志者廢奴的William Garrison等人,我很難想像例子中的這些人不是為了做好事而是為了什麼個人利益才去廢奴,要知道廢奴者在起初並不受社會歡迎。
至於8X9......這是什麼yy獎勵

我第一次覺得穆斯林這麼讓人爆笑。
好吧,我可以理解許多男人確實會為這樣的理由增加點幹勁。
不過嚴格上來說,ISIS不是一個種族,只是伊斯蘭中的一個擁有武力的激進派系。只要奉行他們的主義,什麼膚色都OK。因此應該算是宗教歧視。
雖然我覺得一直覺得只因為宗教相異就殺害異教徒對穆斯林來說怪怪的,因為《可蘭經》明明寫了:「如果你的主意欲,大地上所有的人必定都信道了。難道你要強迫眾人都做信士嗎?任何人都不會信道,除非奉安拉的命令」(10:99)看起來安拉明明就不怎麼在乎人信其他宗教,可能其他內文有相反的說詞吧。而且還有另一部《聖訓》,不過視為最高原則的《可蘭經》感覺被無視了,殲滅異教徒可不是防衛戰啊,這些人。
运转方面的回复我看了一下,应该是我表达有误。
平民和土地(和生产工具)是整个国家资源的常规生产来源,是决定国家是否有运转的本钱
统治者是整个国家的性质倾向,是决定国家是以什么类型来运转的
中层管理是类似润滑油或者说明书一样的东西,是决定如何让国家运转得更合理的
显然,没有本钱,后面的两者都只是一个空想。
平民和土地確實是國家運作的本錢。統治者做的也是決定運作的方針。但我覺得中層的官僚並不只是潤滑劑或說明書,而是工具本身。因為基本上統治者只是決定目標,怎麼做到必須仰賴技術官僚的實行,去運用人力和資源(人力和資源就像是原料)。因此失去原料時,國家這個機器就像你說的就會動不了了。但運作國家的其實還是官僚。
另外我前面的觀點忽略了一個特殊的情況——掠奪性國家,也就是不以自身平民資源為主,而是掠奪他國資源來維持運轉的,這種國家通常在開始也是有很好的勢頭的(因為自身平民的付出壓力輕,而上層運轉又有相對穩定的資源)
現實中確實有類似的例子,羅馬共和早期就是因為對外戰爭能夠獲得奴隸和資源,所以本國的經濟還算寬裕。等到擴張趨緩,奴隸和外來收入來源減少時,被搞爛的經濟就出現破綻。
客观在百度的解释是”指按事物本来面目去考察,与一切个人感情、偏见或意见都无关“
然而,这里提到的仅仅是不受个人感情影响,也就是说,客观依旧还是局限与人类种族可做到的观测和人类种族的标准来得出的结论(就像客观上屎并不是食物而是排遗物,但是如果蜣螂虫有意识,那么在蜣螂虫种族的客观里,其他生物的屎就是食物)。所以,客观上的善恶,其实也就是”人类整体主观上的善恶“。
那么,我觉得这样的标准就很好判断了?
我覺得這個解釋不正確。根據維基百科,客觀代表「不受人的思想、感覺、工具、計算等主觀手段的影響,而能保持其真實性。」
你舉的糞便例子,那個說法本身只是把主觀包裝成客觀,其實並不客觀。客觀來說,「糞便是生物的排遺物。人不以糞便為食物,但對其他物種如食腐動物以及真菌等微生物而言,糞便仍是營養來源之一。」客觀是不隨觀察者主體要素變動的事實。因此才要用邏輯原則去推斷。
上面說了一大段,不過我後面逛知乎的時候,看到了一個似乎很符合柳龍想追求的東西的觀點。
那個觀點雖然提到的不是善惡,而是道德,但是他的判定方法很值得你參考。
我自己提煉出來的結論就是——如果自認是有道德的人,想要找藉口來迴避一些事被質疑,那麼他們想迴避的東西就是絕對道德。
比如說之前提到的殺人,前面有很多說法提到了「我是為了保護其他人啊」「我不殺死他他就會殺死我啊「之類的理由,但沒有人坦言殺人就是善良/道德的,所以就能得出結論,殺人是不絕對善良/絕對道德的。
如果你想要尋找絕對善良,那很可能改一下關鍵詞,就能找到你要的東西。
第一次知道知乎這個網站。發現不少人分享自己的經歷與體悟,不過我找不太到相關的討論。你提到的內容的關鍵字是什麼?
關於殺人不是絕對善良或絕對道德的解釋,我也同意,我提出的原則也只能推斷為惡。
1兩難選擇正好證明了道德的絕對性,因為絕對道德是沒有輕重之分的,所以有道德的人才會猶豫該怎麼選擇。
2道德是絕對的,但展示道德的辦法是相對的。
所以當年的吃死孩子的難題解決了!無論吃不吃,都證明了澤法斯是有道德的人(不然他就不會糾結了)!
2陣營的判斷標準也解決了!(目的只是用來展示你的個人追求的!手段才是區分陣營的標準!不要覺得這樣就會出現奇葩的PAL!脫離陣營PAL也是有因為準則來要求追求愛光魂的!)
1.我提出的原則是試圖客觀地區分善惡,而分辨的是行為人決定行使行為當下的狀態。你提到的「有道德」意義上應該是「知道善惡好壞」。但這並不等於處於善或惡的狀態。儘管知道,但為了某些利益而沒有去實行,其實都是權衡各種利益下選擇了惡。這有好有壞。
2你說「道德是絕對的,但展示道德的辦法是相對的。」
這個原則下善惡並不隨方法變動,不管方法是不是相對,只要不符合原則就不能稱善。而許多以善為名的行為手段本身就違背了原想展示的善惡。這只是再一次退回各自表述的模糊地帶。沒必要搞複雜,為了「好」選擇「惡」並不可恥或讓人厭惡。
澤法斯吃嬰的故事我不是很懂……果園搬位址所以搜尋的連結也用不了,花了一番功夫找到原創文學區,我不確定是不是這個故事,我就看了有無腦死嬰和豬人的嬰兒湯部分。
我覺得啦,那個無腦死嬰已經死了,就只是塊肉。吃不吃無關善惡,吃了只是違背他自己的信念。至於豬人的嬰兒湯,一樣的理由,無關善惡。另外不考慮跨物種,若這食材的人類嬰兒當時還活著就像那小貓,而澤法斯知道那嬰兒是作為自己的餐食將被宰殺還願意吃,那毫無疑問澤法斯是惡,但這個故事中澤法斯並不知情,因此無關善惡。文中也沒有看到有任何嬰兒是生鮮待宰的描述,重要的是澤法斯並不知道。
但豬人的嬰兒湯想探討的應該是道德是否適用不同物種。那麼我們試著將倫理的範圍跨大到跨物種水平,那麼就沒有人沒有做過惡,因為吃本身就是犧牲其他生命來讓個體自我存活的惡。這也沒有什麼,沒有生命不虧欠其他生命,這就是業。除非這個人完全不知道食物來源,總是吃著太空食品般面目全非的加工物。認為食物是加工廠「變」出來的。那這個人的進食確實可以不算是惡。
總之,故事中澤法斯吃不吃嬰兒,看來都無關善惡。只是他本人覺得相當不好。
2陣營的判斷標準也解決了!(目的只是用來展示你的個人追求的!手段才是區分陣營的標準!不要覺得這樣就會出現奇葩的PAL!脫離陣營PAL也是有因為準則來要求追求愛光魂的!)
我很努力理解這句話,但不是很清楚。看起來是「無論目的如何,手段才是判斷的基準」
我覺得相當類似,但關於手段的部分不夠詳細周全。不管目的和手段如何,按照這個邏輯原則來判斷應該是沒有問題:
一、「不願意犧牲別人的利益」
二、「在不違背第一條下,願意犧牲自己利益來換取對象利益」
兩條皆符合者為善,僅符合第一條者為中立,兩條皆不符合為惡。
※若考量行為人成就行為的願望為利益的話,那麼行為人做的犧牲將變成單純的利益選擇,結論將導向「善不存在」。
基本上違背第一條就等於違背第二條,而無關利益也屬於中立的情況。
不過這個原則下就算不考慮行為人成就行為的願望為利益,還是會發現人為了做好事常常必須行惡。畢竟允許鬥爭按照原則就是願意犧牲他人利益的惡。因此善惡陣營這個規則其實是一本糊塗帳。守序和混亂我就沒興趣了。
關於聖武士,我覺得去掉善惡陣營改成信念的違反與否比較合適。(後面愛光魂我看不太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