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宠的特殊能力是通过master这项外部条件获得的,alter self同样是一项外部条件。
如果认为前者优先级更高,就保留ex能力;后者优先级更高,就失去ex能力。我自己倾向于前者。
这问题就像选民使用shapechange之后,选民能力还在不在一样。
我不懂选民的能力,也不懂优先级的说法。但是拿万里挑一的选民来类比随处可见的魔宠,不合适吧?比如,选民变身之前心中呼唤一下自己的神,引起其注意,然后变身之后保留EX,可以视作神灵的特殊照顾。
我尊重你们的看法,变身术类的确有需要脑补的部分。不过这种一千个哈姆雷特的个人看法,我不敢全信。
如果有3R规则书,规则书的补充说明,或者FAQ里有特别解释魔宠和变形术之间的关系,我会把内容加到1楼;其他情况下,我保持原观点。
其他的个人脑补的内容,大家都可以说说,读者觉得合适就可以采用,也的确没有去特别调查的必要。
我对核心规则的理解在1楼,不过不代表我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不会开房规。所以脑补还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