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判善惡是個複雜且古老的問題。
卡聶阿德斯的船板、有軌電車難題……這些假設都是在探討面對決斷時的善惡問題。倫理學上,除了普世價值之外,也會牽扯到文化背景的差異,但善惡的概念是若總是相對而論,那只會陷入似是而非、各自表述的無止境迴圈,最終只是迴避質問的便利做法而已。
就像宗教是追求「聖」的印象,藝術是追求「美」的印象,哲學則是追求「真」的印象,因此放棄思考並不是面對哲學問題應有的態度。
就像五樓說的,為了自己傷害無辜是邪惡,為了大眾利益犧牲自己是善良。我認為這也是倫理上最簡單且合適的判法。至於為了他人的利益犧牲另一個他人的利益,這就要和細節另外討論了,可能無關善惡。
雖然善惡實在不是適合用自然觀點來討論的議題,但若從生物演化的觀點若要給善良一個定義,那就是讓族群延續下去。因此犧牲其他物種,讓個體自己或個體的同類得利不算是邪惡,但是犧牲同類的個體便稱不上是善良。因此「獵食」其他物種可以不被稱作邪惡。
作為參照,舉個1972年安地斯山空難發生人吃人的案例。為了活下去,那些乘客不得不吃死去同伴的屍體。然而他們並沒有犧牲任何人,只是食用已經沒有生命的屍體,就算用生物學的觀點,這也與善惡無關。那就只是塊肉。
在自然界裡,所有的生命都建立在其他生物的犧牲上,就連植物也會透過根部分泌特定物質,去抑制其他植物佔據植株附近的土壤。
所有的生命的存續都是建立在其他生物的犧牲上,這就是業的概念。有個宗教認為「沒有人可以稱義」,可能也是在陳述這種立場。當然,實際上宗教權威如何解釋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最後,在歷經考驗以前,人身上的那些美德都不是屬於他們的。
樓主的牧師PC姑且不論是否善良,但「假裝成邪教徒逃命,挾持個人質,把人家手指頭切下來吃」,為了自己能活命,而讓無辜的人經歷恐懼,飽受折磨傷害。而不是選擇自己冒風險、靠自己的力量打開一條生路。因此無論從倫理和生物演化的觀點來看,毫無疑問的,這是個邪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