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後者,但如果有特別研究過語言學你會發現你舉的兩個例子其實是一樣的,所以前後者是一樣的意思。
例如廣東話、閩南話、北京話等所謂『方言』,用的也是漢語,但實際上不懂還是不懂。你會產生『能通』的原因是因為兩者差距還不夠大,所以看到字都能猜出個一二,但實際上兩者在本質上是一樣的。
以中文來說我認為廣東話跟北京話是很好的例子。用的都是中文,但廣東話用的中文你不懂意思連猜都很難猜。
所以實際上正確的理解是把文字跟語言拆分成兩個獨立個體來看,即便文字使用的是一樣的『符號』也不代表你能理解符號的意思,但彼此之間可能會有少量的相關性。
相關程度的多寡可由DM實際去決定,可能你能直接讀懂,可能要過個智力檢定,或可能用上奧秘、歷史、宗教之類的。
個人認為還有一種可能
(好像有實際例子但是一時半會舉不出來了見諒)
就是AB兩種語言沒有演化上的明顯關係
其中A是通用程度較高的語言,既有口語又有文字
B語言較為原始而且只有口語
使用B語言的族群因為一些原因(比如與外界交流導致文明程度的快速提高)有了文字使用的需要
於是他們選擇用A語言的文字去拼寫B語言的發音
形成了B語言的文字
日文、韓文(但之後韓文演變出自己的文字)、台灣的原住民語都是,但這些追根究柢跟我說的一樣:把文字跟語言區分開來看就很好理解。文字是工具,語言才是本體。
舉個通俗一點的意思,D這個英文跟冒號『:』很好理解對吧,但:D拼起來就是笑臉,這就是文字的演變,但作為本體的『語言』卻稱不上演變,:D跟微笑意思都是一樣的。
更進一步說明,文言文甚至標點符號只有『句讀』,到後來慢慢演變出一系列符號來表達意思亦如是。
又比如日文是沒有問號跟驚嘆號的,傳統日文表達這些情緒使用的是助詞來區分,然而到現代的日文文字使用上也能看到各式標點符號,這也是一種演進(也類似於你說的挪用)
再比如的話......古拉丁文是沒有『Yes』跟『No』這種直接肯定與否定的用詞的,但現在拉丁語系多半會有更方便的表達方式,而不是用古拉丁文那種間接式的表達。
理解這些後再去看DnD設定上的文字語言之差就很好懂了。文字是工具,本體是語言。知道槌子是什麼不等於知道怎麼打鐵或打肉丸。拿槌子打鐵跟打肉丸是兩回事,但他們都可以用槌子做到。
但在一定程度上基於對槌子的理解,你可以知道打鐵跟打肉丸應該都是用槌子去槌打,只是你不知道『怎麼槌』而已。
而根據使用槌子去做的事情的相似度/相差度,有些事情可以觸類旁通。例如你知道怎麼打牛肉丸你就知道怎麼打豬肉丸,更進一步你可能也能推斷怎麼打出炸豬排肉,但你可能就不知道怎麼打馬蹄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