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完你的這大段說法只有一點疑問:我認為規則的好壞存在一個可以客觀評斷的標準,在前者為正確的前提下不存在你所謂的美食與垃圾食品的差別,尤其垃圾食品不等於難吃。在這點無誤的場合,你的舉例又怎麼會是正確的?
換個說法吧。這市面上有很多好遊戲,那麼會因此存在專門玩糞作而就是打死不玩好遊戲的人嗎?
遊戲有3A大作,有獨立小遊戲,然而這不影響遊戲的品質好壞。
遊戲的好壞固然存在一定的好惡,但我相信也存在著一定且可以客觀評斷的優劣。
3A大作有神作有糞作,獨立遊戲有神作也有糞作。
人們有得選的情況多半傾向於玩艾爾登法環而不是巴比倫的殞落,人們可以玩魔獸爭霸三就不會去玩雷到不行的重製版,RIMWORLD非常好玩也不改變每年有更多迷之獨立遊戲上架騙錢,諸如此類。
同理,今天假設你的規則既沒有獨創性,也沒有明顯優於其他規則的地方,假設你的目的真的是『推坑』而不是別有居心,我實在看不出用你這套規則的理由。
因為您回復得比較多,我這裡逐步的回復是不是更好一點。要不一次太多您看着亂。
您這裡判斷我把拙劣當成小品,先說下,我並沒說這不是個草稿半成品。如果是因為未成品而造成的爛,是不是可以先放一放再說?因為您說我規則爛的原因里現在是未成品草稿,我也沒法回應,因為確實是半成品草稿(您明白的,當我這裡說是半成品,並不是指真的已完成了50%,顯然裡面有太多草稿),裡面也有很多都是一些思路和想法(但又沒有解釋很全)。
而其他原因造成的爛,我分幾步說。先說第一步。您逐步評析。
關於“明顯優於其他規則的地方”我提一個,我這裡只用2個d20骰子,無論是在給外人介紹,還是在身上攜帶骰子時帶的東西更少,這是不是一個優點?
如果您說,你多帶幾個(比如8個)骰子也不會麻煩太多,我是認可的。當然您說的是“明顯”,可能您會覺得這個優勢(我們假設他是優於5%)沒有很明顯,我也認為ok。雖然我覺得這裡的明顯程度足夠我看重了。
但如果您說您帶8個骰子會比攜帶2個骰子帶的還少,介紹8個骰子就是比介紹2個骰子方便,這個我不接受,2比8需要攜帶的少,隨身帶更方便,這個您應該不會有異議吧?
您要是說我帶8個骰子就是比我規則里的2個少,更方便攜帶,那我確實沒話說,但想必這不是您的意思。
這個需要更少攜帶的骰子是不是一個優點呢?儘管攜帶8個骰子也沒麻煩到哪裡去。但有個優點就是有個優點,這個您是不是讚同?咱們先找個共識,即2個比8個少,需要攜帶得數量更少,攜帶更方便(不知道您是否有異議?) 雖然可能方便程度沒有高太多,向新人介紹骰子更方便,培訓時間更短(不知道您是否有異議?)。
我以上的表述,這種回復方式,陳述我的一套理由,這種陳述是否顯示了我的傲慢?請您提醒我下。應該不會我說我看重這個5%的優勢,您認為我是在傲慢嗎?
等您回復該條,我再回復您後面的好嗎?因為都摻雜在一起說,完全就亂套了,我說第一條,您指出第三條,或者反過來,您指第一條,我去說第三條。或者您可以要求我就是得一口氣回復全部,那我按您的要求就一口氣回復。我只是認為那樣,回復肯定就太長,咱們雙方會有沒對上在討論的點的問題。
請注意,我指出的謬誤是你將你的規則跟其他更成熟的規則比喻為高級料理跟垃圾食物,但這個比喻最大的謬誤就是高級料理對比垃圾食物不等於優秀對比拙劣,更正確的說法是正式對比小品。
請容我指出,你的規則現在連小品都不算,如同我前面說的:只是一個在多方面照搬其他規則後做出多餘修改的半成品規則。
至於你說少攜帶骰子,那麼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線上擲骰網頁/工具?連骰子都不用攜帶了。
而我點出的五點你只勉強算回應了一點,剩下幾點你再看看是不是個問題吧?至少我認為作為一個規則,那幾點肯定都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