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pg规则一般都是告诉你可以做什么,不存在什么法不禁止即可为的设定。所以凡是口胡开脑洞这些都只能交给gm的常识,双手盾这个起码是违反持盾常识的。
原來在一個燃燈杖、雙頭鏈枷、地侏鏈鋸大砍刀存在的世界裡,兩手托著一塊實心木/鋼板猛力砸撞敵人是違反常識到叫做口胡腦洞的...
(見鎮暴盾盾擊法,盾面就可以把人撞昏,用握把提起盾再用下緣砸人的話...)
而當輕得跟小圓盾一樣的鎮暴盾都可以把人撞的七葷八素時,附了魔的實心木/鋼板(防彈盾?)不是更有當作主武器的潛力嗎?
(嘛德國其實也有雙手盾的古武術就是...但圖解裡那盾的造型實在詭異...)
再重新整理一下規則(muh point):
單手武器規則:若用兩隻手來持用一件單手武器,武器傷害檢定將追加角色力量修正的1.5倍。重盾描述:如果用來攻擊,重盾視為造成鈍擊傷害的單手武器。(盾擊也在武器列表上)依照前面兩條明明白白告訴我"
我可以雙手持用單手武器"跟"
我可以把重盾當單手武器用"的核心規則,雙手持用重盾來1.5倍力上傷應是合法的。
再由細劍的描述可知,若有某種單手武器不允許雙手持用,規則會特別註明,而重盾
並沒有跟細劍一樣受到特別限制。
如果要說重盾的描述沒有寫明"可以雙手持用"所以不准,那描述只寫了"劍長3'6"的長劍以及其他各種單手武器豈不是也全都不准雙手持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