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你每提升一个术士等级,都可以从术士法术列表里选择一个新法术来代替一个已知法术列表中的旧法术。但是,你必须拥有新法术的相应环阶法术位。因为兼职的缘故15+2=17,拥有九环满足前提条件,那么术士升2的时候能不能用这个特性,用祈愿术来换掉一个一环已知?
你每一个已知法术或已准备法术都只跟与其对应的职业相关联,而你只能以特定职业的施法关键属性施展相应的法术。另外,特定的法器也只能应用于特定职业的法术施展。看起来并不冲突的样子,因为升级换已知是对应职业的施法特性的一部分
兼職規則這樣也能整活....
已知法術/已準備法術
你給每一種職業個別決定你已知的或已準備的法術,如同是該職的單職業。例、如果你是遊俠4/法師3,基於你的遊俠等級你知道3項1級遊俠法術。作為3級法師,你知道3項法師小法術,而且你的法術書有10項法師法術,當中有2項可以是二環法術(當你升到3級法師時獲得的)
咱卡字眼也得讲个基本法吧,你说你是lv17术诗想叠一级法师把wish抄书我也认了,那有多余属性还不怕卡关键能力是你的事。但这个是不是有点过分了,这直接违反规则了吧喂这就是我的问题了,既然这是违反规则的,该怎么反驳这种言论呢?
对的,所以1级升2级以后是已知三个一环法术。但是同时他要用术士升级时换一个已知的能力把其中一个一环已知换成九环(满足拥有新法术的相应环阶法术位的前提),要怎么反驳呢引用兼職規則這樣也能整活....
已知法術/已準備法術
你給每一種職業個別決定你已知的或已準備的法術,如同是該職的單職業。例、如果你是遊俠4/法師3,基於你的遊俠等級你知道3項1級遊俠法術。作為3級法師,你知道3項法師小法術,而且你的法術書有10項法師法術,當中有2項可以是二環法術(當你升到3級法師時獲得的)
你给每一种职业个别决定你已知的或已准备的法术,如同是该职的单职业对的,所以1级升2级以后是已知三个一环法术。但是同时他要用术士升级时换一个已知的能力把其中一个一环已知换成九环(满足拥有新法术的相应环阶法术位的前提),要怎么反驳呢引用兼职规则这样也能整活....
已知法术/已准备法术
你给每一种职业个别决定你已知的或已准备的法术,如同是该职的单职业。例、如果你是游侠4/法师3,基于你的游侠等级你知道3项1级游侠法术。作为3级法师,你知道3项法师小法术,而且你的法术书有10项法师法术,当中有2项可以是二环法术(当你升到3级法师时获得的)
对的,所以1级升2级以后是已知三个一环法术。但是同时他要用术士升级时换一个已知的能力把其中一个一环已知换成九环(满足拥有新法术的相应环阶法术位的前提),要怎么反驳呢引用兼職規則這樣也能整活....
已知法術/已準備法術
你給每一種職業個別決定你已知的或已準備的法術,如同是該職的單職業。例、如果你是遊俠4/法師3,基於你的遊俠等級你知道3項1級遊俠法術。作為3級法師,你知道3項法師小法術,而且你的法術書有10項法師法術,當中有2項可以是二環法術(當你升到3級法師時獲得的)
例如,假设你是前文所述的游侠4/法师3,则你再结算法术位时将视为一名5级施法者:你拥有四枚1环法术位,三枚2环法术位,以及两枚3环法术位。然而你并没有任何三环的已知法术,也没有任何2环已知的游侠法术。不过你可用这些法术位施展你已知的其他法术——还可以引发这些法术的潜在增效。从这里解读,升级替换法术应当在职业等级范围内替换,而不是施法者等级内替换
我也想问这个,我看了半天,怎么看怎么觉得15兼职两级术确实能新学到祈愿术,因为环是共通的,学新魔法跟着环来
如果你说的替换已知1环是牧师的1环的话应该是不行的,因为已知法表是与对应的职业相关,这个是跟着职业走的
因為兼職的緣故15+2=17
其实已经写的很清楚了,只要有新法术的环位并且在术士法术列表里就可以替换,所以是可行的,但是你晚了整整3级才拿到,这3级的经验足够游戏结束了。不可行,这就好比在说用正常施法者的环位丢魔能斩一样,兼职是选开规则,选开即特殊规则,因此他自己内部的特殊规则文本优先度>外部文本的常规规则,作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