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物件
你通常会在做某件事的同时顺便跟一个物件进行互动(例如攻击同时拔出剑)。而某些物件的互动则会需要用动作完成,此时则需要你执行使用物件动作。当你想在一回合内操作多于一个物件时,也可以用该动作使用第二个物件。
你当然可以使用药水,卷轴等物品。
另外13级特性就是和这个配合的
激活物品Activating an Item您能不能看看书再说话?它还明确提了快手
一些魔法物品需要其使用者做一些特别的事情才能激活,比如拿着物品说出相应的命令语。每个物品品类或单个物品的描述中都详述了激活该物品的方法。而某些特定的物品会使用下列其一或多项作为其激活规则。
如果某物品需要用一个动作激活,则该动作本身并不作为“使用物品Use an Item”动作,因此一些特性,如游荡者的“快手Fast Hands”特性就无法用于激活这些物品。
使用物件
你通常会在做某件事的同时顺便跟一个物件进行互动(例如攻击同时拔出剑)。而某些物件的互动则会需要用动作完成,此时则需要你执行使用物件动作。当你想在一回合内操作多于一个物件时,也可以用该动作使用第二个物件。
你当然可以使用药水,卷轴等物品。
另外13级特性就是和这个配合的引用激活物品Activating an Item您能不能看看书再说话?它还明确提了快手
一些魔法物品需要其使用者做一些特别的事情才能激活,比如拿着物品说出相应的命令语。每个物品品类或单个物品的描述中都详述了激活该物品的方法。而某些特定的物品会使用下列其一或多项作为其激活规则。
如果某物品需要用一个动作激活,则该动作本身并不作为“使用物品Use an Item”动作,因此一些特性,如游荡者的“快手Fast Hands”特性就无法用于激活这些物品。
人2024 5e的ua才有这项能力,又不是现在就有
此外,这边建议你先去跑个团,我看了看你之前的评论(甚至还有回我的评论)
你已经云出了超乎想象的次数了,我不想每次都回你一句“去看书”。如果你对规则没把握就别乱说,你现在的评论基本全是来捣乱来影响讨论环境的。
这是使用物件和魔法物品的基础规则。夢回 2014 年。
從 RAW 的角度來看,揮舞一把巨劍完全符合 Use an Object 的描述——這裡有一個物件,你需要用動作來使用它。
雖然揮舞武器是一種 Attack 動作,但並沒有任何規則限制一個動作不能既是 Atttack 又是 Use an Object 的動作,所以仍不能完全否定 Fast Hands 是否用在揮舞武器上。
從 RAI 的角度來看,
我知道 Fast Hands 不是用來讓遊蕩者在 3 等使用巨劍攻擊兩次的。
再提醒一次,DMG 屬於 DM 內容,DM 有完全的權力決定去修改or使用or無視 DMG 的內容。所以 DMG 魔法物品部分的激活物品Activating an Item並不是一個非常強力的例子。
使用物件Use an Object提取关键词,交互与操作,这实际上是一个意思。我们看向交互的规则:
你通常会在做某件事的同时顺便跟一个物件进行互动(例如攻击同时拔出剑)。而某些物件的互动则会需要用动作完成,此时则需要你执行使用物件动作。当你想在一回合内操作多于一个物件时,也可以用该动作使用第二个物件。
自己回合中的其他活动Other Activity on Your Turn
你在自己回合内除了移动和执行动作外,还可以进行各种花式的行为。
能够进行沟通时,你在自已回合中随时都可以透过短句和手势与他人进行沟通。
你在移动或执行动作时,也可以跟至多一个物件或环境特性进行自由互动。例如,你可以在移动接近敌人的途中打开一扇门,或者在攻击动作进行时拔出武器。
如果你想跟另一个物件互动,则需要使用你的动作。某些魔法物品或特殊物件也会需要用一个动作来使用,而这通常会在它们的文字描述中提及。
进行比较费神或不寻常的活动时,DM也可能会要求你用一个动作。例如,DM可以合理地要求你用动作去开启一扇卡死的门,或者操作曲柄放下吊桥。
边栏:与身边物件互动Interacting with Objects Around You是的,根据此处的规则,“某些魔法物品或特殊物件也会需要用一个动作来使用”包括在交互内,但需要1动作,而交互物件动作正是1动作的“交互”行为。
以下列出你移动和执行动作时可连带进行互动的一些范例:
l 将一把剑拔出或收起
l 将一扇门打开或关上
l 从背包取出一瓶药剂
l 从地上捡起一把掉落的斧头
l 从桌上拿起饰品
l 从自己手上取下一枚戒指
l 将一些食物塞进自己嘴里
l 将一面旗插进土里
l 将几枚硬币从小包里捞出
l 将酒壶里所有的麦酒喝掉
l 将拉杆或开关放下
l 从壁台上取下一支火把
l 从够得到的书架上拿一本书
l 将一处小火苗扑灭
l 戴上一副面具
l 将自己身上斗篷的兜帽往后拨开
l 将耳朵贴到门上
l 踢飞一颗小石子
l 转动插上锁孔的钥匙
l 用一根10尺长杆轻拍地面
l 将一件物品递给另一名角色
激活物品Activating an Item它明确魔法物品的使用动作并不是使用动作,且明确了快手无法使用魔法物品。
一些魔法物品需要其使用者做一些特别的事情才能激活,比如拿着物品说出相应的命令语。每个物品品类或单个物品的描述中都详述了激活该物品的方法。而某些特定的物品会使用下列其一或多项作为其激活规则。
如果某物品需要用一个动作激活,则该动作本身并不作为“使用物品Use an Item”动作,因此一些特性,如游荡者的“快手Fast Hands”特性就无法用于激活这些物品。
等级3:快手Fast Hands则你也可以这么做,你的DM>规则书。但请注意一个DM可能允许,其他DM不一定,不要将其作为“常识”看待。
你可以用附赠动作进行下列行为:
巧手Sleight of Hand。进行一次敏捷(巧手)检定来解开一个锁、利用盗贼工具解除陷阱,或是扒窃。
使用物件Use an Object。执行使用物件动作 或是执行魔法动作来使用一个魔法道具。
激活一个储法物品属于哪种动作?激活被奇械师储法的非魔法物品,属于一个“使用物件”动作,因此快手也可以用于激活储法非魔法物品并以此施展1环/2环奇械师法术。但sa并非规则书的一部分,相关问题依旧需要询问你的DM。
激活一个存储法术的物品使用“使用物体”动作。
这是使用物件和魔法物品的基础规则。夢回 2014 年。
從 RAW 的角度來看,揮舞一把巨劍完全符合 Use an Object 的描述——這裡有一個物件,你需要用動作來使用它。
雖然揮舞武器是一種 Attack 動作,但並沒有任何規則限制一個動作不能既是 Atttack 又是 Use an Object 的動作,所以仍不能完全否定 Fast Hands 是否用在揮舞武器上。
從 RAI 的角度來看,
我知道 Fast Hands 不是用來讓遊蕩者在 3 等使用巨劍攻擊兩次的。
再提醒一次,DMG 屬於 DM 內容,DM 有完全的權力決定去修改or使用or無視 DMG 的內容。所以 DMG 魔法物品部分的激活物品Activating an Item並不是一個非常強力的例子。
除非dm决定修改一条规则,否则一条没有注明“可选”或“变体”的规则即为所谓的“原版规则”(或是城主工坊这种也有写明dm选开,此外tce的特性之类的其实也是dm选开)。
按你这么说 我觉得到底是跑dnd还是coc也是gm决定,所以dnd规则并不是一个非常强力的例子 :em001
我也知道這很垃圾話 :em001
但 DMG 不可靠的論點的來源是討論作為 PL 指正 GM 的正當性。
那時的主題是這樣的,"我們都同意當 GM 使用不同於怪物手冊的資料時,PL 不應該去指正 GM。如果 GM 使用不同於 DMG 的資料呢?此時 PL 可以去指正 GM 嗎?這兩者之間有什麼差別?"
最後討論結果是"只有直接提供給玩家使用的資料才有這樣的正當性。"
XGE 的法術與專長?yes
XGE 的空中瞬間墜落 500 ft 距離?no
當然這也只是另一個小圈子的討論,並不是那麼重要別再拿 DMG 的船隻資料教我什麼船該是什麼數據,我要吐了
专长是玩家手册第六章“自定义选项”中提及的一条可选规则。DM可以决定他们是否可用,或决定哪些可用哪些不可用。
原本的坠落规则假定一个生物坠落时会立即落下整段距离。但如果一个生物在坠落时处于一个相当高的高度,比如狮鹫的背上或飞艇的甲板呢?事实上,从这样的高度坠落,区区几秒钟可到不了地面,这样的高空坠落会持续到下个回合。如果你认为高空坠落要花费足够的时间,那么使用下面的可选规则。您看过书么?
谢谢大家的观点~总结一下 :em012。冒昧的问一下,话说为什么不需要攻击检定呢,若明确了欲投掷的位置或对象应该检定该轨迹是否偏离,感觉这属于需要瞄准的远程攻击而非简单的操作或互动
观点0(也是我和DM都早有共识的):根据规则,使用魔法物品不属于使用物件(因此就非魔法物品中哪些属于使用物件展开讨论)。
观点1(4):可以丢灯油,强酸,火胶这类非魔法物品,正常按照物品描述中的发挥效果(相当于1动作被快手缩减为附赠动作)。
观点2(2):还是应该以DM的判法为准,规则的确含糊不清。
观点3(1):使用灯油,强酸,火胶时,统一造成临时武器伤害(d4)。
——然后六楼的观点——
这个我们是有共识的,因为它不需要攻击鉴定,也没有在物品中额外描述视同临时武器,类比铁蒺藜和滚珠,给武器涂毒。
所以针对第一个观点,DM的一个质疑是既然它在物品描述中视为临时武器,那它就和投掷飞镖等轻小武器在扮演上没什么不同,而快手既然不能投掷武器,也不应该能够投掷这类物品。
炽火胶Alchemist’s Fire。一种粘稠的流体,其一旦接触空气就会引起自燃。你可以用一个动作将这小瓶液体投到至多20尺远的地方,并利用冲击打破它。这个动作视为对一个生物或物件发动一次远程攻击,并将炽火胶视为一件临时武器。命中时,目标在它每回合开始时受到1d4点火焰伤害。被命中生物可以使用动作进行一次DC10的敏捷检定,以扑灭火焰来结束该伤害效应。以上仅为鄙人一己之见,若有理解上的错误还请各位大佬指出(在下只跑过两次短团) :em006 :em006
他应该只是在回复六楼说的使用医疗包,不是在说吃货胶谢谢大家的观点~总结一下 :em012。冒昧的问一下,话说为什么不需要攻击检定呢,若明确了欲投掷的位置或对象应该检定该轨迹是否偏离,感觉这属于需要瞄准的远程攻击而非简单的操作或互动
观点0(也是我和DM都早有共识的):根据规则,使用魔法物品不属于使用物件(因此就非魔法物品中哪些属于使用物件展开讨论)。
观点1(4):可以丢灯油,强酸,火胶这类非魔法物品,正常按照物品描述中的发挥效果(相当于1动作被快手缩减为附赠动作)。
观点2(2):还是应该以DM的判法为准,规则的确含糊不清。
观点3(1):使用灯油,强酸,火胶时,统一造成临时武器伤害(d4)。
——然后六楼的观点——
这个我们是有共识的,因为它不需要攻击鉴定,也没有在物品中额外描述视同临时武器,类比铁蒺藜和滚珠,给武器涂毒。
所以针对第一个观点,DM的一个质疑是既然它在物品描述中视为临时武器,那它就和投掷飞镖等轻小武器在扮演上没什么不同,而快手既然不能投掷武器,也不应该能够投掷这类物品。引用炽火胶Alchemist’s Fire。一种粘稠的流体,其一旦接触空气就会引起自燃。你可以用一个动作将这小瓶液体投到至多20尺远的地方,并利用冲击打破它。这个动作视为对一个生物或物件发动一次远程攻击,并将炽火胶视为一件临时武器。命中时,目标在它每回合开始时受到1d4点火焰伤害。被命中生物可以使用动作进行一次DC10的敏捷检定,以扑灭火焰来结束该伤害效应。以上仅为鄙人一己之见,若有理解上的错误还请各位大佬指出(在下只跑过两次短团) :em006 :em006